2020-2023年常州市新北區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及區屬國有企業財產、責任類保險采購項目補充公告
閱讀量:【10851】 發布時間:2020/9/24
2020-2023年常州市新北區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及區屬國有企業財產、責任類保險采購項目補充公告
發布日期:2020-09-24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常采公[2020]0261號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2020-2023年常州市新北區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及區屬國有企業財產、責任類保險采購項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0年09月16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項:采購文件
更正內容:
1、第八章評標辦法中“2.3投標人2017年以來類似險種的承保經驗”更正為“2.3投標人或其當地分、支公司2017年以來類似險種的承保經驗”。
2、第八章評標辦法中“2.4投標人2017年以來參與政府民生類保險的招標項目”更正為“2.4投標人或其當地分、支公司2017年以來參與政府民生類保險的招標項目”。
3、第八章評標辦法中“2.5投標人2017年以來所受表彰”更正為“2.5投標人或其當地分、支公司2017年以來所受表彰”。“投標人2017年以來受到的行業表彰、政府表彰,每有一項得1分,本項最高得2分。(提供相關榮譽資料復印件)。”更正為“投標人或其當地分、支公司2017年以來受到的行業表彰、政府表彰,每有一項得1分,本項最高得2分。(提供相關榮譽資料復印件)。”
4、第八章評標辦法中“4.7 合同履約承諾 ”更正為“根據《常州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暫行辦法》(常財規〔2017〕6號)第5條“供應商在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屬于失信行為: 第(十三)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; 第(十四)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合同義務,造成不良后果的”及相關失信記錄、懲戒規定,結合本保險項目被保險人為機關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、學校、醫療機構等的特殊情況,對誠信履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做到應賠盡賠,發生拖賠惜賠等違約情況后的處罰措施,進行全面闡述并做相關承諾的得4-3分,闡述或承諾不全面的得1-2分,未闡述和承諾的不得分。”
更正日期:2020年09月24日
三、其他補充事宜
四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常州國家高新區(新北區)財政局
地 址:常州市新北區崇信路8號
聯系人:楊曉宇
電 話:0519-81808867
2.集中采購機構信息
名 稱: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
地 址:常州市錦繡路2號常州市政務服務中心1-1號樓6樓
3.項目聯系方式
采購文件相關聯系人:李女士
電 話:0519-85588156
開標評審相關聯系人:朱先生
電 話:0519-85588160
附件: